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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加坡网络
理成就斐然
报驻马尼拉记者 王传军
新加坡是世界上推广互联网最早和互联网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也是在网络管理
面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新加坡从立法、执法、准入以及公民自我约束等渠道加强网络管理,在确保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障网民的网络遨游权利。
新加坡早在1981年就开始制订一系列的电
化与信息科技策略——全国电
脑化蓝图,随后又出台全国信息科技蓝图、全联新加坡计划和IN2015蓝图,并投入巨资打造“智慧岛”。据统计,1996
,新加坡已有20万个互联网用户,2000年增加至120万个,2008年已超过242万个,相当于总人
的66.3%。然而,新加坡在大力推广互联网的同时,没有
记加强对它的管理。
加坡内
资
李光耀曾
出,新兴的网
媒体是极重要的战
阵地,对国家安全、社会、人心影响巨大,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新加坡对网络实行统一管理,但在严格监管的同时也有务实和灵活的一面,目的是促进网络健康发展,以服务于国家和社会。
首先,新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的立法及执法工作,将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置于首位。政府将《国内安全法》、《煽动法》、《广播法》
及《互联网实务法则》等相关法律有机结合起来,严
打击和制止任何个人、团体或国家利用网络来危害新国家安全的行为。新加坡《国内安全法》规定,政府有权
捕任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煽动法》规定,任何行为、言论、出版或表达,只要含有
政府或司法不满,或在国民中
动仇恨或
族
间制造对立等内
,均定为煽动罪。媒
发展管理局是政府机构,负
对互联网使用的管理,《广播法》授权媒体发展管理
审查任何传播媒
、互联
站以及电影、录
、电脑游戏和音乐等。2005年9月,3名新加坡青少年博客因在网上发布具有煽动性的种族主义言论,被以违反《煽动法》为由告上法庭,其中三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监禁、罚款和其他指控。
其次,严格控制网站的创立及网络服务内容。新加坡《互联网实务法则》规定,所有互联网服务供应商都为政府所有或有
府背景,并
守媒体发展管理局制定的互联网操作准则。管理局有权命令
应商关闭被认为危害公共安全、国家防务、宗教和谐及社会公德的网站。互联网禁止出现以下内容: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防
;动摇公众对执法部门信心;煽动或误导部分或全体公众;引起人们痛恨和蔑视政府、激发对政府不
;影响种族和宗教和谐;对种族或
教团体进行
黑和
讽;在种族和宗
之间制造仇恨;提倡异
宗教或邪教仪式的内容;色情及
亵内容;大肆渲染暴力、低俗色情和恐怖手法等。新政府规
,互联网内容提
商有义务
助政府删除或屏蔽任
被认为是
害公共道德、
共秩序、公共安全和国家和谐等内容及网站,如不履行义务,供应商将被处以罚款,或者暂停营业执照。政府还鼓励服务供应商开发推广网络管理软件,协助用户过滤掉不适宜看到的内容。
为维护国家团结和稳定,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已屏蔽了100多个包含色情等内容的网站。此外,该局还要求互联网内
供应
在以下情况必须注册:1.在新加坡注册的政治团体通过互联网以WWW方
提供网页者;2.在WWW上参与有关新
坡的政治和宗教讨论的用户团体或新闻组;3.为政治目的或宗教目的而提供网页的个人,以及由广管局通知其注册者;4.通过互联网络在新加坡销售的联机报纸,由广管局通知其注册者。
此外,加强公共教育,提高公民自觉过滤意识。新加坡政府认为,有效管理互联网的长远之计在于加强公共教育,政府鼓
供应
开发推广“家庭上网系统”,帮助用户过滤掉不合适的内容。新政府1999年成立“互
网家长顾问组”,由政府出资举办培训班,帮
家长指导孩子安
上网。从2003年1月起,传媒发展局还设立了500万美元的互联网公共教育基金,用于研制开发有效的内容管理工具、开展公共教育活动和鼓励安装绿色上网软件。(本报马尼拉7月28日电)
(责任编辑:re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