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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市出台相关政策,设立科技重大专项
中山网讯 为持中山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从今年起3年内,我市每年将安排3000万元“新能产业扶持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贴、补助和奖等形式支持中山市新能源开发、制造、广应用及科技研等面发。这是我《关于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中的措施之一,《规定》 已经在8月23日开始实施。这3000万元将由工业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
按《规定》在市投资额超过2亿元的新能源产业项目,预计产出10亿元以上的属生产、集成生产、成套设备生产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新能装备制造重大项目,将一性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设立新能源产业科技重大专项,一次性补助50-100万元,特别大的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对获准组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次性给予500万元补助;对获组建级工程技研发中心的企业,一性给予30万补助。对具有行业发展优势或具备形成行业优势的企业,续支持2-3年,每年不少于100万元。对能源产业集(产业基地)的公共服平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外,鼓励新能源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对主导参与完成相关标准制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此外,转让新能源技术还有减免税收等优惠。
《规定》将导和鼓励社会各类资金投向新能源产业,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扩大股权出资范围,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出资融资,并且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融入新能源产业链。
按规定设立的标,到2015年,我市能源产业达到2000亿元,年均增长26%;2020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达到3500亿元,年均增长12%。我市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半导体照明(LED)、新能源、太阳能、核电及生物质能等六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