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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去年10月份平稳推出创业板市场的基础上,抓紧推进场外市场建设。我国资本市场发展20年来,上市公司虽已将近2000家,但还有大量股份公司达不上市条件,这就要求证监会进行场外市场建设,达不到上市标准的公司提供一个股份流通、资本服务的平台。二是规范发展私募基金、PE、VC等,带动和吸引相关资金,支持创新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债券市场入手,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从国际市场来看,一些资本市发达的国家公司债券市场远远大于股票市场。目前我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发展不衡,仅靠股权融资远远不够,还需要大力发展债市场。包括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我国信用债券市场余额约3.5万亿元右,远远低于20多万亿元的股市值。证监会要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提供直接的债务融资。此外,证监会还要积极研究境外企业到内地发行人民币股票和债券的相关制度,推进国际板建设。